【非法集結】涉中環非法集結被控 5人押後至2023年11月開審
發布時間: 2021/12/28 18:33
8人涉於2019年11月「三罷」間,於中環參與非法集結及管有板手,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等罪,8人今(28日)於區域法院應訊。代表律師於庭上透露其中1名被告擬認罪,法官將案件押後至2022年5月25日進行答辯,另外2名未有答辯意向的被告則押後於2022年2月10日進行答辯,其餘5名被告押後至2023年11月6日開審。
8 名被告依次為江偉文(20 歲,學生)、黃朗勤(22 歲,學生)、蕭振灝(20 歲,學生)、葉柏良(25 歲,冷氣技工)、黃鋆國(24 歲,招待員)、劉好途(22 歲,保險經紀)、李浩章(20 歲,無業)及呂傑靈(35 歲,設計師)。
首 7 名被告被控1項參與非法集結罪,控罪指他們於 2019年11月13日在中環畢打街、德輔道中、遮打道、干諾道中、雪廠街及皇后大道中參與非法集結。劉及李另被控1項刑事毀壞罪,指他們同日刑毀中環港鐵站F出口1幅牆壁。
蕭及呂各被控1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,指蕭於同日在德輔道中置地廣場外管有1罐噴漆;呂於同日在戲院里管有 3 支扳手。
代表律師於庭上透露葉擬承認參與非法集結罪,而江、劉則未有答辯意向,江亦未有保釋申請。法官遂將葉押後至2022年5月25日進行答辯,江、劉則於2022年2月10日進行答辯,其餘被告則押後至2023年11月6日開審,除江外,其餘被告續准保釋候訊。
控方於庭上透露,審訊估計需時15個工作天,屆時控方將傳召31名警察證人、6名市民證人,及1名政府化驗師比對被告與閉路片段的衣服,並依賴黃朗勤、蕭振灝的書面會面紀錄,以及黃鋆國的口頭招認;代表師律表示對上述3項證供均有爭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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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